法律文件
服務條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6年2月28日 / 生效日期:2026年2月28日
歡迎使用 Lexiora 法律事務所(以下稱「本所」)的法律服務及網站(lexiora.info)。請在使用本所服務前仔細閱讀以下服務條款。使用本所服務即表示您同意受本條款約束。
第一條 定義
本條款中所使用的詞彙,定義如下:
- 「本所」、「我們」:指 Lexiora 法律事務所,登記地址為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68號。
- 「客戶」、「您」:指委託本所提供法律服務,或使用本所網站的個人或法律實體。
- 「服務」:指本所提供的個人法律諮詢、企業設立合規顧問及合約起草與審閱等法律專業服務。
- 「委任書」:指本所與客戶就特定服務範疇所簽訂的書面委任協議。
- 「網站」:指本所在 lexiora.info 運營的網站。
- 「合約」:指本條款與委任書共同構成的完整協議。
第二條 條款接受
當您提交諮詢申請、簽署委任書,或繼續使用本所提供的任何服務時,即視為您已閱讀、理解並同意受本條款約束。您必須年滿十八歲,且具備依台灣法律簽訂合約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方可使用本所服務。
第三條 服務說明
本所目前提供以下三項核心法律服務:
- 個人法律諮詢(NT$8,000):一對一律師會談,提供法律評估與方向建議,含七日書面跟進。
- 企業設立合規顧問(NT$28,000):涵蓋公司登記、稅籍設定及勞動法規等事項的多次顧問服務,含文件準備。
- 合約起草與審閱(NT$35,000):包含完整起草或詳細審閱、兩輪修訂,可提供中英雙語版本。
各項服務的具體範疇將於委任書中明確列明。本所保留在提供服務前,視情況拒絕接受委任的權利,且無須就拒絕原因提供說明。
第四條 服務可用性
本所的服務限在台灣境內提供,服務語言為中文及英文。本所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 09:00–18:00,週六 10:00–14:00(預約制)。本所不保證在特定時間範圍內提供服務,實際服務時間需視律師排程而定。
第五條 委任程序
正式服務關係須依以下程序建立:
- 客戶提出服務需求,本所確認是否接受委任(含利益衝突審查)。
- 雙方就服務範疇、費用及時間安排達成共識。
- 簽署書面委任書,確認所有服務條件。
- 本所依委任書約定開始提供服務。
在委任書簽署前,本所與客戶之間不存在正式的法律服務關係。網站上提供的資訊或電子郵件往來,不構成法律建議或委任關係的建立。
第六條 費用與付款
本所各項服務的費用如第三條所列,並以新台幣(NT$)計價。付款條件如下:
- 個人法律諮詢:於會談前全額繳清。
- 企業設立合規顧問及合約服務:於委任書簽署後,依約定分期或全額支付。
- 超出原定範疇的額外工作:需書面同意後始得執行,並按另議費用計算。
本所接受銀行轉帳付款。未依約付款可能導致服務暫停,直至款項結清為止。
第七條 退款政策
考量法律服務的專業性質,退款依以下規定處理:
- 在預約會談前四十八小時以上取消:全額退款。
- 在預約會談前二十四至四十八小時取消:退款百分之五十。
- 在預約會談前二十四小時內取消,或未出席:不予退款。
- 服務進行中因客戶原因中途終止:已完成工作的費用不予退還,未完成部分視情況按比例退款。
- 因本所原因無法履行服務:全額退款。
第八條 客戶責任
客戶同意在使用本所服務期間:
- 提供完整、準確且不具誤導性的資訊,以協助律師提供適當建議。
- 及時回應律師的資料請求,以確保服務能依排程進行。
- 依約履行付款義務。
- 不將本所提供的法律建議用於任何不法目的。
- 尊重本所律師及工作人員,維持合理的專業互動環境。
第九條 保密義務
本所律師依台灣律師倫理規範,對客戶在委任關係中提供的所有資訊負有保密義務。此保密義務在委任關係結束後仍持續有效。惟在下列情況下,本所可能依法揭露相關資訊:
- 客戶明確書面同意揭露。
- 依法院命令或法律規定必須揭露。
- 為防止客戶或第三方遭受重大且迫切危害而必要時。
第十條 智慧財產權
本所為其所提供的分析報告、合約草稿、書面建議及其他原創文件的著作權人。在委任關係下,本所授予客戶對上述文件的有限、非專屬使用授權,供客戶於委任目的範圍內使用,但不得未經本所書面同意轉讓或轉授權予第三方。
本所網站的全部內容,包括文字、設計及商標,均為本所財產,未經授權不得複製或使用。
第十一條 免責聲明
本所服務係依現行法律知識及本所專業判斷提供,惟本所不就以下事項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擔保:
- 特定法律策略的成功結果或勝訴機率。
- 法規未來的修訂方向或監管機關的最終決定。
- 本所建議在客戶個人或商業情境中的特定適用效果。
本所網站所載資訊僅供一般性參考,不構成對任何人的個別法律建議。
第十二條 責任限制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所對因服務所生的間接損失、利潤損失、商譽損失或衍生性損害,不負賠償責任。本所的總賠償責任,以客戶就同一委任事項實際支付的服務費用為上限。
本條款不影響客戶依台灣消費者保護法或其他強制性規定所享有的法定權利。
第十三條 服務終止
本所或客戶均可依委任書所定條件或提前書面通知終止服務關係。本所在下列情況下有權終止委任:
- 客戶提供虛假或不完整的重要資訊。
- 客戶要求本所從事違法或違反執業倫理的行為。
- 發生利益衝突且無法有效管理。
- 客戶未依約付款,且在催告後仍未履行。
終止後,本所將就已完成的工作計算合理費用,並依規定保存客戶檔案。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本條款及本所服務均受中華民國法律管轄。如因本條款或服務發生爭議,雙方應先以善意協商方式解決。若協商未果,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五條 一般條款
- 完整協議:本條款與委任書構成本所與客戶就相關服務的完整協議,取代先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約定。
- 可分割性:若本條款的任一條款被認定無效,其餘條款仍繼續有效。
- 棄權:本所未就客戶違反本條款採取行動,不構成對該違反行為的放棄。
- 轉讓:客戶不得未經本所書面同意轉讓本條款下的權利或義務。
第十六條 條款修訂
本所保留修訂本條款的權利。修訂後的條款將在本頁面更新,並註明生效日期。在條款修訂後繼續使用本所服務,視為接受修訂後的條款。重大修訂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現有客戶。
第十七條 聯繫方式
如您對本服務條款有任何疑問,請與我們聯繫:
-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 電話:+886 2 2705 8163
- 地址: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68號